问题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市级人民政府或其水库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后期扶持规划应当包括后期扶持的范围、期限、具体措施或项目、预期目标等内容。 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一)库区、移民安置区以及受移民安置影响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1.水利、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 3.移民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驾驶技术培训除外); 4.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 5.移民避险解困搬迁项目; 6.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 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应当建立项目库。项目库的建立原则上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项目及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为主体,综合考虑形势发展需要、当年全省移民工作要点、移民特殊困难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项目库动态调整每年一次,各地应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库的调整。只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能作为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的依据,当年计划安排不了的项目滚动到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入库项目选定应具备下列要求: (一)尊重移民意愿,移民村组三分之二以上移民同意; (二)直接受益移民较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较好; (三)严禁对未批先建的项目安排立项,严禁拆分项目立项,严禁采取挂靠或变相安排非移民村组项目,严禁对没有直补移民的村组进行产业扶持,严禁以各种名义兴建楼堂馆所,严禁“造盆景垒大户”;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3条,要正确理解文件标题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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