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
释义 | 房产评估费一般由主张评估的一方先交纳。然后,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负担,如为判决案件,则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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