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装修纠纷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个人装修纠纷怎么处理 装修行业十分复杂,如果业主一个不小心选择了无良的装修公司,那么可想而知,纠纷是无法避免的了。所有纠纷基本上都是因为装修合同出现了问题,有些装修公司可以很好的解决其中的矛盾,但是对于有些无良装修公司而言,业主应该怎么做才能化解装修纠纷呢? 首先,需要在签订合同时候多加注意,只有将责任划分清楚才能有效避免这样情况的出现,太过于着急签合同并不是好事,在确定合同无误了再签才能确保整个装修过程能够顺利进行。 其次,一般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流程是:投诉——调解部受理——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如果没有的达成协议或者不履行协议的话,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出现纠纷,双方要心平气和地协商,承担该承担的责任,纠纷便能解决。自己协商不成,一般在行政部门出面时也可以顺利的解决。但如果涉及问题较大或对生活的影响十分严重的纠纷,如果协商不成,那么最正规、最有权威和有效的方法只有打官司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时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 如果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关于租房装修纠纷 如果是租房装修费这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即方便拆除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此外,该《解释》第十二条还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租赁期满,关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费用,能否要求房东承担,主要看当初签订租赁合同时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则由承租人自己负担。 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装修纠纷如何处理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房屋租赁中的装修纠纷的处理中,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进行磋商解决。 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四、租房装修纠纷 对于申诉劳动争议有时效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上述内容就是对于劳动争议申诉时效的相关解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