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征缴个人所得税,个税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拿到手中的工资都是税后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部分收入金额,由工资收入减去五险一金,再减去个税起征点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也就是说你的工资达到了要交税的标准,就要按以上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税率一般是有一个阶位的,就算说达到什么程度,就按什么税率进行缴纳税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