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都有哪些要件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符合以下要件: 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房屋使用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协议书有法律效力,但要满足房屋协议书的生效要件,房屋协议的内容只要不违法,并且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类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是有瑕疵的,可能会无效; 3、房屋买卖不能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 二、符合什么条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才合法 符合下列条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才合法: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签订合同的能力; 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和履行合同,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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