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全省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 (2002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参保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2021年,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含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给予全额补贴;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给予每人每年130元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