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单位里对你停止缴纳工伤保险了,但是,和你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依然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就不影响你的工伤的申报和对于工伤的认定,只不过,劳动保障部门将不会承担支付你的一切工伤待遇,所有的一切相关工伤待遇,都必须由单位全部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