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庭审流程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庭审流程是什么 1、刑事案件庭审流程一般如下: (1)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 (2)法庭辩论。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和如何处罚等问题,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 (3)被告人最后陈述。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 (4)评议和审判。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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