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保险凭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生育保险凭证怎么办理 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1、参保人(除外未就业配偶)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及分娩或计划内终止妊娠的,由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 2、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在信息系统录入申办信息; 3、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参保人申办信息; 4、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打印并发放《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作为参保人的就医凭证; 5、参保人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签名确认。 二、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1、参保人在异地产检和(或)分娩的以及未就业配偶申办的,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后,符合条件的,即时给予办理,选择本市就医的发放《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作为参保人的就医凭证; 3、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签名确认。生育保险凭证办理条件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 2、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或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计划内终止妊娠的,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不需满12周)。生育保险凭证办理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未就业配偶选择本市就医的一份);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4、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5、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 6、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籍人员的: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就业证明资料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7、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 (1)结婚证;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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