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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停薪留职是劳动合同中止吗
释义
    停薪留职可视为中止履行劳动关系。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是特殊历史时期的特殊产物,已经不再适用现代社会。
    一、住院期间误工费和停职留薪有冲突吗?
    当事人住院期间,误工费与停工留薪工资是有冲突的,而与停薪离职一般是没有冲突的。误工费就是赔偿受害者在受伤期间无法从事工作而产生的损失,而停薪留职则是劳动者在治疗期间,向单位申请暂停支付薪水,保留其职位。
    二、何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具体表现情形为: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6、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兼职;停薪留职;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三、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赔偿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范围是造成一般伤害的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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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