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寄养和领养孩子的区别 |
释义 | 寄养和领养孩子的区别,领养:即家庭中无儿女,通过社区机构批准丶允许登记在册过继到自家。寄养:没有固定住所,没有专人护理,暂时性地住到临时的社区机构或亲属地。 一、寄养有三种解释 1、是说不在自己家里抚养; 2、多指把子女托付给别人抚养; 暂安置某处供养 二、寄养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3、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养儿童抚育、成长的疾病; 三、收养和寄养的区别: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 2、寄养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寄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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