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文书档案政府公报保管年限分为30年、10年两种年限。根据国家档案局公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法律依据: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六条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