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线上怎么提取 |
释义 | 公积金想要网上取出,用户可以直接登录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官网,在线申请提取公积金。或者是下载了公积金中心合作的APP,直接在APP中提取公积金。也有部分地区的公积金支持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提取,这时候用户就可以前往这两个渠道提取公积金。 以北京为例,办理途径有三种: 第一步,登录系统。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5.租房提取】,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界面。 第三步,如申请人希望在本次事项到期后,自动办理新一年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的,可勾选页面下方“本人同意在事项到期后系统自动接续申请”。新事项发起时,申请人符合本事项提取条件的,提取资金将自动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每3个月将4500元(若住房公积金余额不满4500元的,以余额扣除10元的剩余金额为准)自动转入申请人首次支付成功的公积金用卡账户中。核实提交信息无误后,可点击【提交】。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2.途径二:通过北京公积金APP办理申请 第一步,登录系统。点击北京公积金APP,进行登录。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相关信息。点击【服务】,在“我要提取”栏选择【租房提取】,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相应的事项申请页面,按照提示录入相关信息,相关流程与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一致。点击【提交】,提示操作成功。 在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间(2022年6-12月),对于无房租房提取(每月1500元)提取事项,如申请人主动终止后再申请租房发票提取,应距离上次无房租房提取满3个月。 3.途径三: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 第二步,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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