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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
释义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共同贪污罪: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4、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一、故意伤害罪如何认定为共同犯罪
    在故意伤害罪中,如果有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的,就会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既要在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要在客观上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刑法第25条第1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故意”当然是犯罪的故意;“共同”不仅有“相同”的含义,而且有“合意”的含义。“共同故意”包括: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犯罪,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
    二、绑架罪共同犯罪是怎么认定的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共同犯罪:
    1.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2.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3.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
    4.各行为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5.各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
    6.各共同犯罪人对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382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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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4: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