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去公证处立遗嘱需要的手续: 1、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居住地公证处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2、公证人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是否真实,是否享有处分财产的权利。受理符合规定的决定; 3、遗嘱公证由两名公证人共同办理,公证人办理遗嘱公证应遵守回避程序。在特殊情况下,由公证员办理时,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字; 4、经审查,公证人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人起草公证书后,应当与文件一起报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者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最后领取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