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条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在婚后一般也是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一方用其个人财产承担。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所欠的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以及家庭生产经营,否则配偶就不需要对一方的个人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不过如果是两人签名打的欠条,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