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计院设计错误赔偿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应当规定按实际损失赔偿。工程设计合同属于《合同法》第十六章的建设工程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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