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的方式有以下四种: (1)一次性交易。由于交易中房权证的过户及房款的交付都不存在任何不便之处,因此此种交易为二手房买卖中最简单的方式。只要结清房款,办理好房权证过户手续就可顺利完成交易。 (2)卖方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买方欲以银行按揭方式购房。由于卖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其持有房权证。买方以按揭方式购房,需先与提供按揭的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经与按揭银行合作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买方贷款额度及年限。买方需将非贷款部分的房款交由房屋中介公司托管。在房产过户后,卖方可收到此款项。 (3)卖方以按揭方式购房,买方欲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当房产是由卖方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时,必须先付清卖方的购房贷款余额,将房权证由银行赎出,才可将房权证拿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4)买卖双方均以银行按揭方式购房。由于该方式手续繁琐,一般都需要中介公司介入,协助办理赎证及房产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