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别自首意思是什么 |
释义 | 特别自首:是指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行为。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犯罪嫌疑人;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所谓尚未掌握,是指司法机关尚未知道犯罪的主要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