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人员不需要签劳动合同,也不纳入社保范畴。公务员聘任合同是指机关与公务员签订的书面合同,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主体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和特殊人员,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 法律分析 一、一般公务员签劳动合同吗?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人员不属于《劳动法》管辖的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我国公务员尚未纳入社保范畴,所以,也没有社保缴纳什么的。 公务员聘任合同是指机关经过公开招聘或选聘的方式聘任公务员,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应聘者所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公务员聘任合同是聘任制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不是考的聘用制公务员是不需要签合同的,但有5年服务期的要求。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届时考核合格,即给予转正定级。 二、劳动合同主体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1、劳动者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2、用人单位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结语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人员不属于《劳动法》管辖的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缴纳。公务员聘任合同是指机关与公务员签订的书面合同,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特殊人员,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等。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