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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安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义
    一、延安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二、延安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每年4月、10月自学考试前10个工作日至考试开始期间到报考地自考机构提出申请
    2、自考机构当场受理
    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依法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3、各地自考机构在当次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将审核合格者的免考申请材料报自考办(报送地点涉密
    4、招生考试院在10个工作日内对考生免考信息进行审核
    审核不通过,作不予免考处理报考地自考机构告知自考考生不予免考原因
    审核通过,给予免考信息确认每年5月和11月自考成绩公布期间在延安市自考网上系统公布免考课程信息
    三、延安市非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受理条件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自学考试考生如果在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中取得合格证书,可依规提交自学考试对应的课程免考申请,自治区自考委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进行考生免考条件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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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7: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