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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需要哪些手续才能离婚后更改民族身份?
释义
    离婚后改变民族需要按照规定的手续进行申请。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和上级审批后,才能变更民族成份。未满18岁的公民在父母婚姻变化或与抚养人民族不同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变更民族,而满18岁的公民可在两年内依据父母民族变更一次。申请人需根据规定提出申请,未满18岁由父母提出,满18岁由本人提出。
    法律分析
    一、离婚了改民族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三)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申请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反馈给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
    (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意见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审批同意的,并将审批意见、公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抄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二、相关规定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结语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离婚后变更民族成份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进行。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初审和上级审批程序。根据法规,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及年满十八周岁但在两年内的公民有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变更一次民族成份。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申请人,如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请遵循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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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