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盖章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分析: 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盖章,首先应当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取得劳动关系裁决书,工伤认定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再去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工伤,根据鉴定情况和个人工资及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具体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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