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老鼠药的罚款 |
释义 | 这段内容重点介绍了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如食品过期、购买监听设备违法等。同时,生产、销售剧毒化学物品等行为也会受到法律规定限制。 法律分析 违反法律。这指的是一种被国家明确禁止使用的剧毒化学物品,其生产和销售均受到法律规定限制。对于普通灭鼠药,销售前也需要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一、关于食品过期的处罚 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销售的食品以及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二)违法销售的食品价值不足1万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货物价值超过一万元的,处货物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四)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商赔偿十倍的价格。 二、购买监听设备违法吗 购买监听设备是违法的。一般对于窃听等设备,只有经营许可证上登记销售摄像器材的商家才可正常销售摄像设备,但一些具有拍摄、录音的器材是明令禁止公民生产、销售、使用的。个人购买销售或使用窃听设备、窃照器材是不合法的,如因非法销售、购买使用此类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过期食品处罚标准 销售过期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结语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对于剧毒化学物品和食品过期等违法行为,国家都有明确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购买监听设备同样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原药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的; (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 第二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者饵料20千克以上的; (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药、制剂50克以上不满500克,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不满20千克,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六条本解释所称“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明令禁止的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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