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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过户房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释义
    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所以离婚房产过户因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财产归属,离婚证及复印件,房产证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是: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载明房产归属一方的条款,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身份证及房产证。离婚后房产过户的办理机关都是当地的不动产权登记机构。所以当事人需要持以上材料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律师在此提醒:如果夫妻离婚确定了房产归属,建议早点办理过户,以免夜长梦多,另一方反悔。
    房子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产权证过户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哪些:
    房地产权证过户需带证件包括买房需携带的证件和卖房需携带证件。
    买房携带证件:买方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卖方携带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已存校房产科)。
    5、户口簿上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未婚、丧偶、离异需到当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所开具的单身证明15日内有效。持以上证件,买方本人、卖方夫妻双方及同住成年人一同到现场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卖方户口本上同住的成年人不能到场,需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然后带齐离婚协议书、房产析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然后再到房产管理部门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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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