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员工建档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一寸免冠照; 2、入职体检报告; 3、银行卡复印件; 4、学位证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7、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新员工入职调档的流程如下: 1、在新工作地入职后,在新单位开具一个证明,证明在新的单位工作,并要求把档案调取到人才交流中心; 2、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把新单位开具的证明交给办事员,办事员会给您开具一个调档函; 3、拿上调档函到原来工作地的人才市场,原人才交流中心确认无误后,会按要求寄出; 4、通过每个市的人才网或者电话确认档案到达新工作地人才交流中心; 5、带上身份证和工作单位证明带新工作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五条 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九条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