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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时的婚姻登记时间
释义
    以签购房合同日期和登记结婚日期且依据,购房合同日期早于登记结婚日期的为婚前购房,购房合同日期晚于登记结婚日期的为婚后购房。但婚前购房没有结清款的、婚后夫妻二人一起还贷款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全部交清所有购房费用的,房屋为个人财产。
    1、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间为购买时间,办理房产证时显示时间为此时间;
    2、购房合同与结婚证时间为购买时间,此种情形一般发生在购买新房;
    3、国土局递件过户时签署的房产买卖合同为购买时间,此种情形一边发生在二手房。
    婚前财产是按照实际购买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进行判断,实际购买时间即为产证时间,一般从上面三个判断。
    夫妻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
    3.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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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7: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