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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指令再审开庭审理什么
释义
    决定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对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决定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一、刑事再审开庭吗
    刑事诉讼启动再审程序的,应当开庭审理。再审程序的启动是因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法律规定的错误,程序启动后,应当开庭审理的,不开庭审理就不能查明真相,就不能给予一个公证的判决,因而再审程序是应当开庭审理,并且人民检察院还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
    二、什么叫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依法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特点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判决和裁定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或者虽已发生法律效力,但没有什么错误,则不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2)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只能是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他任何机关、团体都无权提起。
    (3)有权重新审判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应当依照的诉讼程序,因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和案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如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第一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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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3: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