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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助学贷款利息怎么算
释义
    1、在校期间无息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在学生就读期间由国家承担,即在校期间不需要承担利息
    2、离校后收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
    (1)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年利率(%)5.10;
    (2)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年利率(%)5.10;
    (3)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年利率(%)年利率(%)5.50;
    (4)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年利率(%)年利率(%)5.50;
    (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年利率(%)5.65。
    一、助学贷款纠纷怎么处理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二、助学贷款还款注意事项
    1、所有纸质版材料可电脑录入后打印,也可打印后手写,但所有签名处务必由贷款学生本人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和日期,不得代签。
    2、开户行为上海的中国银行的借记卡如丢失,同学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上海的中国银行网点办理挂失业务或重新办理一张中国银行借记卡,挂失后7天可拿到银行卡,请同学们把握好时间截点。
    3、还款签约关系到学生银行征信记录情况,未按时完成签约的学生,将形成不良征信记录,记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系统,影响学生毕业后办理银行卡、贷款、银行授信业务等,请毕业贷款学生把握好时间截点,及时完成还款签约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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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3: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