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镇执法大队具体工作范围 |
释义 | 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是事业编制。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是近两年乡镇街道整合七站八所的执法职能重新组建而成的一个机构,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实际上受托从事的是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在辖区开展国土、规划、水利、畜牧、交通、环保、林业农业、安全生产、市政设施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日常执法工作,同时配合乡镇开展拆迁、联合执法等工作。 一、城管执法大队管理范围: “城管主要执法范围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处罚权、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等。” 二、城管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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