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无锡不可以骑摩托车。主城区实施摩托车通行和停放交通管制措施,管制区域为:江海路市区段(钱皋路至金城路)——金城路——环湖路——梁湖路——钱荣路——惠钱路——钱皋路构成的环线以内区域(不含环线道路)。所有进入上述区域行驶的摩托车必须持有市区通行证。在上述区域内的道路和道路两侧、广场、公共停车场以及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禁止无市区通行证的摩托车通行和停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