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城市建设配套费申请流程是首先向物价局提交申请材料;然后由经办人完成实地调查和成本监审,作出调查意见并提出初审意见;之后再由物价局价格审议委员召开价格审议会议进行会审,上报县政府;最后发放配套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