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学校后如何再次进行迁移? |
释义 | 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及法律依据:通过学校政工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回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再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最后办理新身份证。户口迁移是将户口从原住地迁移到现住地的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需申报迁出登记,持有相应证明办理迁出手续。农村迁往城市需持录用证明或录取证明,边防地区迁往需经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一、怎么再迁移 1、到学校政工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证”, 2、持”报到证”回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3、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当场可以落户(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4、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 二、什么是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三、户口迁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便再次迁移学校?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便再次迁移学校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首先,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人口管理部门,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校录取通知书等。接下来,根据当地规定,您可能需要办理注销原户口、办理新户口、办理学校转学手续等。在办理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办理期限、所需材料等。完成这些手续后,您就可以顺利迁移学校了。请注意,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具体情况和特殊要求,建议您咨询当地派出所或人口管理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再次迁移学校。 结语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常住地登记的原则。您可以按以下步骤办理:1. 到学校政工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2. 携带相关证明和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回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3. 回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当场可以落户。4. 落户后,如原身份证是在学校办理的,还需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户口迁移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请遵守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时注意具体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人口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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