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抵扣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增值税发票的抵扣时间是360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改为360天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期限为360日,仅仅适用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还为180天。 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期限改为360天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期限为360日,仅仅适用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还为18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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