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拍卖程序中有四种价格,评估价、参考价、保留价、起拍价。评估价是委托方定价的依据之一,参考价是拍卖人为竞买人提供的参考价,保留价是委托方确定的最低售价,起拍价是由拍卖人视标的情况确定的现场起叫价格。保留价应当保密,起拍价可当场宣布。起拍价可低于、等于、高于保留价。这些是拍卖中的专业操作方法,有拍卖法规范。 在有底价的拍卖中往往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增价拍卖,另一种是减价拍卖。拍卖人为了工作程序的方便,往往设定一个起拍价,但是起拍价不一定是保留价(底价)。因为委托人委托拍卖时,往往要求拍卖主持人不得将保留价告诉竞买人,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设定起拍价。委托人设定的底价可等同于起拍价,也可高于起拍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