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并购交易的支付方式 |
释义 | 并购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方式、股票对价方式、杠杆收购方式、卖方融资方式。现金支付方式:用现金支付并购价款。股票对价方式:即企业集团通过增发新股换取目标公司的股权。 并购交易是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兼并,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 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 并购交易法关注的是上市公司为了收购一个非上市企业控股权支付的价格。由于上市公司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公众才有可能获得相关信息。但是上市公司的这些交易通常属于战略性交易,买方收购同一行业或相近行业的企业,是为了取得不同的协同效应或其它整合益处。因此,支付价格通常反映了对于特定买方的投资价值,而并不反映目标企业的公平市值。公平市值的前提是假定买方仅仅出于财务目的进行投资,而我们参照战略性交易价格的真正意义在于:这些数据揭示了收购方在充分掌握信息的情况下,做了哪些判断并支付了多少价格,这些交易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类企业的价值和影响这些价值的风险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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