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股权出资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股权是属于财产权利之一,是可以作为合伙财产出资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九条规定,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上限是多少 法律对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没有规定最高限额,只规定为两人以上;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最多为五十人,合伙人人数为在二到五十人之间即可。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合伙企业退伙有哪些规则 退伙,就是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不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入伙、退伙都会引起权利义务的变化,因而有必要的规则。 1、自愿退伙 这是指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而退出合伙的。有两种情况:第一种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即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二种情况为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当然退伙 这种退伙又称法定退伙,合伙企业法对当然退伙的四种情形作了规定,即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合伙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合伙人是不可以以股权出资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