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写的欠条是否形成新的债务关系 |
释义 | 法律分析:补写的欠条,如果内容与原欠条完全一致,只是签署时间不同,不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相反,如果其内容与原欠条有重大差别,或者新增了其他债权债务,改变了原来的法律关系,则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