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是票面表格内容(六要素),即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是非表格内容(七要素),即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票日期、银行开户帐号、开票单位及责任人等。归结起来,发票是由发票的表格和非表格两部分内容所组成。 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发票各要素的内在联系:由于发票是由票面表格内容(六要素)和非表格内容(七要素)组成,因此,用票人在填写发票时,必须全面、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不能各取所需,少填或乱写。这是因为发票各要素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共同作用于一起经济交往事项。对于票面表格内容(六要素)中,通过品名、规格、单位反映出成交商品的实物形态和劳务服务项目的内容;通过数量、单价、金额反映了计价标准及成交金额,并通过大、小写金额牵制,保证金额的准确。通过这些要素使商品和劳务服务从实物内容到金额内容得到双重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