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房没有房产证如何过户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按揭未还完的,可以转让房屋过户,但需要经抵押权人同意,并且注销房屋抵押登记。 一、房屋贷款合同丢失如何办理 房屋贷款合同丢失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复印补办;借贷人未办银行按揭前丢失贷款合同的需要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携带有关证明申请注销原房屋贷款合同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或公积金中心查档补办。 二、私人房产抵押注销需要哪些流程? 私人房产抵押注销需要如下流程: 1、贷款还清后; 2、借款人应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公有或私有房屋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其他权证; 3、抵押人携带身份证。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携带房地产抵押合同一份、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公有或私有房屋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其他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房管局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三、哪些公房不能上市交易 (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公房。 (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公房。 (3)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公房。 (4)有所有权纠纷的公房。 (5)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公房。 (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公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公房。 (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公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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