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人的特殊标志是什么? |
释义 | 特殊标志的申请人是应是举办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筹备者。申请人有权利对其名称及缩写、徽记、吉祥物等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百零三条申请人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一)未提交摘要的中文译文或者摘要副本的; (二)未提交附图副本或者摘要附图副本的; (三)未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中以中文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申请人的地址和发明人的姓名的; (四)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的内容或者格式不符合规定的。 期限届满申请人未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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