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要约有以下构成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要约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要约具备的条件有:要约人是特定人;要约人意思表示真实;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由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要约失效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失效的条件有: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失效;如果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也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合同失效;出现可撤销事由时,请求撤销合同,合同失效。 要约失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要约的拘束:1、要约的撤回。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4、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5、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什么是要约要约有哪些构成要件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构成要件:(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什么是要约要约有哪些构成要件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应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人也可以是非特定人;要约需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等。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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