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喝酒死亡法律责任 |
释义 | 一起喝酒后死亡的责任。一起喝酒后死亡承担责任,属于过错责任。共同饮酒为生活中人之常情,但如果酒后发生事故死亡,同饮者未尽应尽的作为义务,应当承担不作为的侵权责任。共同饮酒人承担法律责任应主要考虑共同饮酒后死亡是否具有违法性,共同饮酒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共同饮酒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具备以上条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责任比例应主要考虑原因力的大小。 一、按法律规定,朋友聚会喝酒,如果有人因醉酒或者身份原因,受到损害甚至死亡,同桌所有人都有责任。区别是有过失行为的是连带责任,无过失的责任人,分担民事责任: 1、因饮酒诱发疾病、伤残甚至死亡 明知醉酒人不能饮酒,在因喝酒的情况下引发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导致伤残、死亡的情况发生;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劝酒诱发疾病的,劝酒者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给予公平责任原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即劝酒者无论是否知道对方不能喝酒,都应承担责任,只不过前者须承担较大责任。 2、强迫性劝酒 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言语要挟、刺激对方、强迫灌酒等,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 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情况下,一旦发生损害结果,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减轻或免责。 但同饮人知道醉酒人喝多,语无伦次、神志不清情况下,同饮者应劝阻其不要喝酒,在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导致意外发生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4、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果醉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此时同饮者负有一定监护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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