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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应当使用什么结算
释义
    法律分析:为了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当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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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