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仪事表决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需要的条件是,如果是一般事项的,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如果是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份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且决议的内容、程序不能违法和违反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1、组成不同 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 2、职责不同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 3、性质不同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体现股东意志和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对于股东会决议是否通过,需要有多数持赞同票,并且要保证决议内容不得违法违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虽说都是公司内部的组织,但是在组成、职责、性质上却各不相同,顾名思义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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