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由什么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释义 |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简称为:属地管辖。从而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这样便于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案件的管辖,适用起来范围较广,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事实的进一步侦查,便于调查、取证,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的案件管辖是这样的: (1)事务管辖。指不同部门的行政机关以及拥有行政职权的有关组织受理行政处罚案件 的权限范围。可分为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2)级别管辖。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以及拥有行政职权的有关组织之间受理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分工。 (3)地域管辖。指同级的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之间受理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分工。该机关或组织只能受理自己管辖区域内的案件。 行政处罚的程序 (1)立案。行政机关或有权组织决定立案的,先应填写立案单,然后报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受理行政处罚案件,并由其确定承办人员。 (2)查证。指对房地产违法行为进行的调查取证。包括传唤、传讯、取证三个步骤。 (3)审议。分为以下步骤: 汇报案情,即由承办人员向参加审议的人员汇报案件中涉及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审查,即由审议人员对违法人员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核实;评议,审议人员对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情节、如何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分析认定;确定处罚意见;按照审批权限呈报审批。 行政处罚主体包括哪些 1、中央机关及其机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2、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3、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行为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