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将一类居住用地中的独立式住宅的建设用地确定为独立式住宅用地 (R11),二类居住用地中的住宅以单元式住宅为主,其用地为单元式住宅用地 (R21)。上述居住配套设施(如幼托设施、社区体育设施、社区文化活动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社区医疗卫生设施、社区管理设施等)、住宅区道路和绿地等,按照设施的内容及是否独立占地等标准,划分为5个用地小类。 一类住宅用地与二类住宅用地的区别: 以一类住宅用地为例,其配套设施用地分为5个小类:幼儿园及托儿所因为需要独立占地而划分为一类幼托用地 (R12);需要独立占地的社区居民体育活动设施的用地纳入的一类体育设施用地 (R13);包含了社区居委会、文化活动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肉菜市场、商店、维修店、会所等各类不需独立占地的配套社区管理、文化活动、卫生医疗、商业等设施的一类社区其它设施用地 (R14);包含住宅区道路、小街、小胡同及停车场的一类住宅区道路用地 (R15);以及包含为居住用地配套建设的居住小区级及以下级别小游园的一类住宅区绿地 (R16)。不需独立占地的居住配套设施可以组合设置在住宅楼裙房或低层住宅中,但是应设置独立出入口,以避免对住宅楼的居民造成干扰。目前,深圳的居住区在设置居住配套设施时,都基本遵照了上述原则。 二类居住用地 (R2)也划分了6个用地小类,除了单元式住宅用地 (R21)以外,也相应包含上述5个用地小类。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