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是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来完成主要工作,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他们还必须接受定作人的监督检验,并向其交付工作成果,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 法律分析 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九条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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