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市医保异地就医门诊报销 |
释义 | 西安市医保异地就医门诊报销的操作流程如下: 1、在异地就医医院挂号就诊,并在就诊前向医院财务部门或医疗保险结算中心提交医保卡并办理结算手续; 2、就诊后,医院将门诊费用结算信息上传至医保中心; 3、异地就医医院将结算信息传输至西安市医保中心后,西安市医保中心会对结算信息进行审核,核定医保报销金额; 4、西安市医保中心将核定报销金额转入就诊人的银行账户或医保卡账户中; 5、就诊人可以登录“陕西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报销进度和报销金额。 在西安市,医保异地就医门诊报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卡:在就诊前,需要提交医保卡并办理结算手续; 2、门诊费用发票:就诊后需要在医院财务部门或医疗保险结算中心领取门诊费用发票; 3、门诊病历记录:需要提供门诊病历记录原件、副本或病历复印件; 4、异地就医证明:如果就诊地与医保所在地不同,需要提供异地就医证明原件、副本或复印件; 5、身份证:需要提供就诊人的身份证原件、副本或复印件。 综上所述,不同的报销情况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如有疑问可以向所在社区或医保经办机构咨询。此外,在异地就医前最好提前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和要求,以免在就诊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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