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女方婚前买房,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才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二、离婚后的按揭房款由女方支付算不算前夫无偿转让 离婚后的按揭房款由女方支付不算前夫无偿转让。离婚后女方是不可以继承前夫的遗产,除非前夫有遗嘱留给前妻。夫妻一旦离婚了,就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了,也不是配偶关系,所以前妻就不是前夫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前夫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屋分割的法律症结集中在两个方面: 1、按揭房屋的权属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按揭房屋,婚后获得房屋产权证,且以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由于整个房屋权属变动过程跨越了婚姻关系,难以确定按揭房屋权属,而房屋权属不明导致房屋增值部分分割困难。 2、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即使都主张个人财产,有关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问题上,也存在截然不同的观点。 三、夫妻离婚,正在按揭中的房屋该怎么办 1、婚前买房,婚后还按揭款。这种情况下,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属于婚前购买者的但是就婚后还款部份,以及婚后还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 2、婚后购房,共同还按揭。这种情况下,该房做为夫妻共同财富进行分割,一般是这种房产处置是归谁所有,就由谁归还银行按揭贷款,并且在法院的判决中,按揭贷款的利息是不予计算的虽然该利息会实际发生。 3、婚后以一方名义办理按揭。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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